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师生:
根据《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2024年7月修订)》的要求,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经我院研究,决定成立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组,现将具体安排公示如下:
组 长:党总支书记 郭 卿
副 院 长 梁 宁
组 员:书记助理 邓雨叶
院长助理 方海玲
学生干事 万钰茜
综合干事 田弋凡
专职辅导员代表 罗 江
教师代表 李依璘、陈祥宇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时间为2025年9月4-9月8日,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于2025年9月8日下午5:00前向工作组组长反映或到经管学院楼303室反映。
经济管理学院
2025年9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