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师生:
根据《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2026年3月修订)》的要求,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经我院党政联席会研究,决定调整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组,现将具体安排公示如下:
组 长: 党总支书记 陈琪怡
副院长 梁 宁
组 员: 党总支副书记 李 霞
书记助理 邓雨叶
院长助理 方海玲
学生干事 谭玲英
综合干事 田弋凡
教师代表 余牟艳
专职辅导员代表 罗 江、万钰茜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时间为2026年3月12-16日,公示期若有异议,请实名于2026年3月16日下午5:00前向工作组组长反映或到经管学院楼302室反映。
经济管理学院
2026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