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师生:
根据《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2026年3月修订)》和《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》(川工商院〔2026〕139号)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成立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资助认定(国家奖助学金)工作组,现将具体安排公示如下:
组 长:党总支书记 陈琪怡
组 员:副院长 梁 宁
书记助理 邓雨叶
院长助理 方海玲
学生干事 谭玲英
教师代表 田弋凡
专职辅导员代表 罗 江
学生代表 院级团学干部2名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时间为2026年9月2-4日,公示期若有异议,请实名于2026年9月4日下午5:00前向工作组组长反映或到经管学院楼302室反映。
经济管理学院
2026年9月2日